第三百六九章 古代追星-《大明次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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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些声音那是连绵不绝呀。

    朱标哈哈的笑了起来:“这清裳现在已经是应天第一名人了,那人气真的是让很多人望尘莫及,只要有她坐镇的每一样场表演,都一定会场场爆满。”

    说真的,这一点朱朗是很奇怪的,以前的朱朗一直认为古人是不追星的,但是清裳的出现,真的就打破了朱朗的这个想法,不得不承认,对于现代社会来说,最受人们欢迎的,应该就是各大明星了!

    要么因为明星们长得漂亮俊俏,要么败服于他们的演技,还有得就是喜欢他们的音乐!普通人喜欢他们,也就仅限于此,不过也有些走火入魔的!

    就比如杨某某,追星追到疯去,结果导致家破人亡!有的人认为这些追星族只是近代才开始有的,其实不然,古代也有追星族,甚至更加疯狂!

    清裳只要一表演,那些公子哥会立即赶到秋心湖包场,跟着花金子打金叶子往台上撒,我的乖乖,跟走火入魔一样,那可是金叶子,一片一两是三口之家一个月的伙食。

    朱元章知道这件事情也是皱眉,但是也并没有说什么,因为清裳将这些金叶子都给了穷人,你说朱元章还能说什么。

    其实这追星也不是从明朝开始的,唐朝有一位叫张籍的人,是诗圣杜甫的资深脑残粉!脑残到什么程度呢?他拿着杜甫的诗集来一篇一篇的烧,烧完就和着蜜蜂水喝下去,用他的话来说:就是这些诗里面,蕴含着杜甫的灵感,只要喝下去了,就能开脑长智!就能写出和杜甫一样美丽的诗篇!对此,真的很想对张籍老先生说一句:你缺的不是灵感,你缺一次开颅手术!

    当然了,这位叫张籍的人名气不是很大,要说历史上记载的最为出名的追星族,莫过于唐太宗李世民,这样一个千古一帝,也有自己的爱好,在哪个没啥娱乐活动的年代里,听音乐就是一项最好的娱乐活动了,所以搞好吹啦弹唱,也是很受大家喜欢的!

    当时这个群体叫做伶人,一般都是女性居多,毕竟除了吹啦弹唱之外,还得要能歌善舞才行,你让一大老粗上来跳舞,那不是开国际玩笑吗?!

    不过当时有一乐师,名字叫罗黑黑,很受李世民的喜欢,闲来无事就喜欢听他弹上那么一两首。而李世民为了能让他心爱的“明星“能够进宫常年陪伴,就把伶人地位给提高了,还以找老师的名义把罗黑黑给拉进宫里。

    李世民是个狠人,又贵为皇帝,这种小事当然可以为所欲为。招他进来可以,可是后宫都是女人,一个男人进来,是服务于皇帝的,万一不小心播种就麻烦了。然后李世民把心一横,就把他给阉了!这样一来,他就不会因为女人分心,也不会对别人产生感情了,可以踏踏实实的为自己吹拉弹唱!

    噗哈哈...真的是无语。

    清裳一出现,那些公子哥们的怪叫就开始了,其中一名公子哥还脱下了自己的衣裳,露出了身上的刺青。

    “幼...这是谁呀,这么狠,还在自己的身上刺了清裳的面容,这是和你作对呀...要不要大哥替你教训他一下。”朱标看着朱朗笑道。

    “他刺一个清裳的头像,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朱朗有些不懂的看向了朱标。

    “难道你还不知道,奶奶给你去向父皇求了恩典,就是让清裳和汪雪一起嫁给你,父皇已经同意了,所以清裳现在已经算是你的人了,你说和你有没有关系?”

    “蛤...这件事情我怎么不知道?”朱朗有些无语。

    朱标却笑道:“你就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,奶奶也是为了你好,所以千万不要闹,汪雪和清裳本来就是孪生姐妹,分开其实不好,所以呀,你就别那么残忍了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就这么着了。”

    看着朱标微笑的表情,朱朗微微有些讶异,这叫什么事情呀,莫名其妙自己又多了一位妻子,并且自己还不能反驳,真的是奇怪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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