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无可救药-《混在大明搞社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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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怜的杨信最终明白了,尽管他的案子因为一系列内部操作,已经几乎可以说被抹去,但是……
这与他没什么关系。
他最终还是少不了要砍头的。
大明律并不存在畏罪潜逃,只要你跑了就是拒捕,只不过单纯的逃跑在原罪加两等,比如挨八十大板的变成绞死,但可以掏钱收赎,但原本就是绞死的就只能砍头了。而武力拒捕就一律砍头了,如果是像他当初在天津一样拿根扁担持械拒捕,而且还打伤了人,那就直接格杀勿论了。所以他的故意杀人变成误杀,仅仅是给官老爷和牵扯其中的人们解决了麻烦,至于他没什么区别,都一样,都是要推到法场砍头的。
很显然这些混蛋也没考虑过他。
而刘家之所以爽快地接受,估计也是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要掉脑袋。
这样看来还是黄镇深谋远虑,从一开始就知道,这件事最简单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跑路然后改身份。
杨信忧伤地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天空……
“你吃糖吗?”
汪晚晴凑过来,拿着冰糖说道。
“谢谢,这份通缉令是不是已经贴到城门旁了!”
杨信问道。
说话间他拿起一块冰糖。
“没事,你可以坐在我的马车里!”
汪晚晴说道。
这个小姑娘还是很善良的。
“你以后也该学着克制了!”
方汀兰在一旁说道。
“假如是你,当你被别人调戏的时候,你还要自己身边的男人保持克制看着你被调戏?或者你认为一个男人在被别人用鞭子抽的时候,应该保持克制而不是夺过鞭子反手抽过去?”
杨信说道。
“韩信尚能忍胯下之辱!”
方汀兰说道。
“但我只喜欢快意恩仇!”
杨信说道。
方汀兰恨恨地看了他一眼……
“无可救药!”
然后她跺跺脚走了。
杨信眼神复杂地看着她背影。
很显然双方终究不是一路人,遇上这种事情,黄英会默默递把刀给自己,但她这种诗书传家的,只会劝自己学韩信,谁对谁错呢?这个问题有些复杂,但至少杨信自认做不到忍胯下之辱,他只会把对方掀翻,然后往脸上踩一脚,最好再顺便辗一下。人跪久了很容易站不起来,韩信是一个特例,更多人不过是用他这个特例来麻醉自己,然后在一次次麻醉中把钻人胯下当成习惯,那时候他也就很难再站起来了。
“其实也不难解决,只要杨兄有一个新的合法身份即可。”
陈于阶说道。
这也是杨信目前唯一选择。
根据这张通缉令想认出他仍旧不是那么容易,这又不是照片,无非大致描绘一下轮廓而已,至少杨信目前这打扮,只要不像之前一样,猖狂地跑到通缉令前围观,那么在大街上被认出的几率约等于无。但他没路引这才是最麻烦的,没路引本身不难解决,但如果他因为没有路引,被发现并送到官府,那么就极有可能会被辨认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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